wanlufei 的题本
初一数学·约 11 分钟·图文讲解

第2题 · 同乘可以为0,同除必须非0

C正确:由a=b两边同乘任意c,得到ac=bc,c为0也允许。A把b−3写成3−b;B没有保证新除数a非0;D的原分式前提要求a、c非0,只能推出bc=ad,不能直接推出b=d。各项按自己的前提判断。

题目

2. 下列等式变形正确的是(  )。

A. 若a=b,则a−3=3−b。

B. 若x=y,则

xa=ya\dfrac{x}{a}=\dfrac{y}{a}

C. 若a=b,则ac=bc。

D. 若

ba=dc\dfrac{b}{a}=\dfrac{d}{c}

则b=d。

听讲解

按步骤听推理,也可以暂停后对照下方的文字讲解。

1. 逐项检查原前提与新式的定义范围

这道题要选的是能由原前提保证成立的变形,四个选项分别判断。先看原式有没有分母,是否已经含有非零要求,再看新式需要做什么运算。同加减同一个数或同乘同一个数能保持相等,同除则要求除数非零。

正在准备声音,准备完成后可播放或拖动进度。 每段讲完自动暂停,想一想或动手后再继续。

答案:C。由a=b,两边同乘c,得到ac=bc;c可以是0。

先给每个选项定清检查范围

四个选项是四条独立的“如果……那么……”。每一项按它自己的前提判断,不能把另一项的条件带过来。

检查的标准是:原前提有意义并成立时,新式是否一定也有意义、也成立。 个别数值碰巧成立,不能证明一条一般变形正确;一个符合前提却让结论失败的例子,就能说明它不保证成立。

A:同减3,右边应是b−3

原来a=b。两边同减3,应得到:

a−3=b−3a-3=b-3

题目写成3−b,颠倒了减法里的位置。减法不能随意交换两个数。

A的反例:先满足a=b,再核对新式

取a=b=5。

左边a−3

a−3=5−3a-3=5-3=2=2

右边3−b

3−b=3−53-b=3-5=−2=-2

2≠-2,所以A不能保证成立。

当a=b=3时,两边碰巧都为0,也不构成一般证明。题目要的是由给定前提能保证成立的变形。

B:原前提没有保证除数a非0

x=y只说明x与y相等,没有限制另一个数a。两边同除以a时,必须先保证a≠0。

B的缺项:除数a可能为0

取x=y=7,a=0。原前提x=y成立。

新式需要计算下面的除法:

70\dfrac{7}{0}除数为0,无数值结果。

不能把它算成0,也不能当作两个可比较的数。

此时新式没有数值结果,不能说“左右都等于0”。因此,B缺少保证变形合法的条件。

展开a非0时的核对

补上a≠0后,B的同除法则可以使用

取x=y=7,a=2。

左边x/a

72\dfrac{7}{2}

右边y/a

72\dfrac{7}{2}

两个结果都为7/2;缺少的是保证除数非0的条件。

补上a≠0后,两边同除以同一个a是合法的。它在满足额外条件时成立,不能代替原选项缺失的保证。

C:两边同乘c,c为0也允许

给定a=b,两边同乘同一个数c,得到:

ac=bcac=bc

无论c为正数、负数还是0,乘法都有意义,也能保持相等。

C包含乘0:仍能从相等推出相等

取a=b=7,c=0。

左边ac

7×07\times0=0=0

右边bc

7×07\times0=0=0

0=0,正向结论仍成立。对其他有定义的c,两边同乘也保持相等。

这里讲的是由a=b推出ac=bc。乘0以后只保留两个乘积都为0,不一定还能从乘积恢复原来的数值信息。

D:原分母非0,但商相等不保证分子相等

D的前提本身含有分式:

ba=dc\dfrac{b}{a}=\dfrac{d}{c}

要使原前提有意义,a、c本来就必须非0。这与B不同:B的原前提x=y根本没有涉及除以a。

在D的合法前提下,两边同乘ac,得到:

bc=adbc=ad

它不是b=d。题目没有给a=c,不能保证两个分母相同,也就不能直接把两个分母各自去掉后比较分子。

D的反例:原来的两个商相等

取a=2、b=4、c=3、d=6,两个分母都非0。

42=63=2\dfrac{4}{2}=\dfrac{6}{3}=2

分子b

b=4b=4

分子d

d=6d=6

4≠6,商相等不能直接推出分子相等。

bc=4×3=12bc=4\times3=12ad=2×6=12ad=2\times6=12

某些额外条件下,分子也可以相等,例如a=c且非0,或两个原分子都为0。但原前提并不能保证这些情况,所以D不是一般正确的结论。

理解检查:方向反过来,条件还够吗?

如果已知ac=bc,能否直接推出a=b?补上什么条件就能保证?

展开反向检查与必要前提

反向检查:乘0后相等,不保证原来的两个数相等

取a=2、b=3、c=0。这里用于检查从ac=bc反推a=b。

2×0=02\times0=0
3×0=03\times0=0

乘积相等,但a≠b。除以0无意义,不能借此反推。

不一定。补上c≠0,两边同除以c,才能保证由ac=bc得到a=b。c=0时,a、b即使不相等,也有ac=bc=0。

这个例子用于检查反方向的新前提ac=bc;它不满足原选项C的a=b前提,也不需要满足,因为现在考查的是另一条推理。

检查等式变形时,先确定原前提的定义范围,再检查运算是否保持相等。用例子反驳一般结论前,要确认例子满足该条推理的前提;反过来推时,也重新检查所用操作是否合法。

相关中考原题:同减相同质量,保持两边相等

这道真题直接应用等式性质与等量代换。它展示两边同减相同物体的质量;本题同乘0、除数非0的边界,已在上面的各项与自测中说明。

(2024·贵州·第11题)

小红学习了等式的性质后,在甲、乙两台天平的左右两边分别放入“■”“●”“▲”三种物体,如图所示,天平都保持平衡。若设“■”与“●”的质量分别为x,y,则下列关系式正确的是(  )

■的质量为x,●的质量为y;甲、乙两台天平都平衡。

甲

左盘:■+●;右盘:●+▲+▲

乙

左盘:■+▲;右盘:■+●+●

按原题重绘;物体大小不表示质量。

A.x=y

B.x=2y

C.x=4y

D.x=5y

展开完整答案与性质依据

选C,x=4y。

甲天平两边各去掉一个●,相当于两边同减同一个y,得一个■与两个▲一样重。乙天平两边各去掉一个■,相当于两边同减同一个x,得一个▲与两个●一样重。

因此,一个■等于四个●的质量,x=4y。另设▲的质量为z,则两条原等式为x+y=y+2z、x+z=x+2y,分别化简为x=2z、z=2y,再代换得到x=4y。

原题只求x与y的关系,没有给每种物体的绝对质量,保留倍数关系即可。

出处:2024年贵州中考数学完整试卷,第11题。题干、四个选项及两台天平的摆放,已与同卷安顺版试卷复刻的第11题逐项核对,复用完整原题与证据;图按题意重绘,答案默认折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