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体思想:已知一整份,就寻找这一整份
从所求式中两个相同的倍数认出三份已知总和,说明哪些问题不必分别求出每个未知量。
题目
已知 ,求 的值。
答案:41。
所需知识:字母可以表示数,乘法表示几份相同的量,以及乘法分配律。不熟悉分配律的倒着用法,可以先跟着下面的“分组”理解。
先看目标需要什么
看到两个字母,人很容易先想“分别求出它们”。但题目给的是一份总和,所求也未必需要每个数。可以先比较已知式与所求式:已知中两个字母各出现一份,所求中它们前面都乘了三。
这个相同的三值得关注。如果能把所求中的两项重新组成几份相同的总和,已知条件就能直接用上;末尾的五先保留,最后再加。
相同的倍数怎样变成一整份?
先把乘法写成重复相加,看看能不能组成与已知完全相同的小组:
加法允许交换顺序、改变分组。把每一份 与一份 放在一起,正好组成三组,没有增添或漏掉任何一项:
每组都是已知的十二。因此这里不必分别求出 和 ;每组的总量已经确定。
这就是把分配律倒过来用:展开能去掉括号,反向使用能把熟悉的一整份找回来。计算因此变为:
两个数会变,为什么结果不变?
已知总和并没有确定两个数各是多少。例如四和八是一组,五和七也是一组。它们分别代入都会得到四十一,但检验两组数还不是一般理由。
一般理由是上面的分组恒成立:不论两个数各是多少,只要总和仍是十二,三份总和就仍是三十六。我们把必须知道的信息与可以不知道的信息分开了:这道题需要总和,不需要总和内部怎样分配。
如果下一题已知的是差或乘积,也应先到目标中寻找同样的组合;不能把任意两个相邻的字母随便圈成“整体”。能直接代入的前提,是整理后出现了与已知完全相同的式子。
少一份,还能唯一确定吗?
仍只知道 。现在求 ,能确定唯一数值吗?先试着配成已知的一整份,看看是否会留下没有确定的部分。
展开核对思路与答案
不能唯一确定。两个 可以与两个 配成两份总和,但还多出一个 。所以 ,仍依赖未确定的 。
例如 时得到 33; 时得到 34。两组都满足条件,结果却不同,说明信息不足。整体方法仍帮助我们判断问题,只是这次不能把剩余未知量一起消掉。